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走进精华 新闻中心 企业荣誉 业绩展示 党群动态 企业文化 企业管理 下载中心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精华新闻
 
最新公告
 
行业新闻
 
文件法规
 
 
精华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华新闻 -> 正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4/12  阅读:14323

关闭窗口

关规定执行。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28幢1单元 电话:029-86139328 传真:029-86115192 邮 编:710016
邮 箱:shanxijinghua@163.com Copyright © 2003-2011;陕西精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网址:www.sxjhce.com 
技术支持:硅峰网络  陕ICP备11011536号 法律顾问:张律师